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农学院关于推荐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0 浏览次数: 116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2014〕5号)及《贵州大学关于推荐和招收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2016〕130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大贵州大学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农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农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本院推免生的推荐、专业复试、接收等工作。

    二、推免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二)坚持信息公开,确保推免生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为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公平,推荐名单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将张榜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三)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四)优化推免生结构,鼓励学科交叉,加强校际交流。

    (五)各硕士点接收的推免生均占其当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推免生计划安排

    (一)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生计划数分配。 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专业 总人数 比例(%) 推荐名额 备注
农学131 59 5 3 1.学校下达推荐计划名额23名,不分学术型与专业型,按各班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到班级。

 

2.如本班学生申报人数少于推荐名额,空余推荐名额在本系内按平均学分绩点高低调剂。

3.如本系学生申报人数少于推荐名额,空余名额将在本院内按专业学生人多少调剂,按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

农学132 59 5 3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49 5 2
植物保护131 34 5 2
植物保护132 33 5 2
园艺131 31 5 1
园艺132 29 5 1
茶学131 34 5 2
茶学132 34 5 2
农业资源与环境131 33 5 2
农业资源与环境132 33 5 2
农业资源与环境133 30 5 1
合计 458   23

    四、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能力强,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30%;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5英语(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6、对具有学术专长(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学术性活动中获奖)或培养潜质突出者,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成绩排名可不受限,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审查和组织复试确定是否可获得推免生资格。

    7、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8、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申请推免生资格的程序

    (一)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16年9月19日—20日登录网址:http://gsgl.gzu.edu.cn/appNoTeamLogin/2013进行网上申请。并于9月20日前向农学院研究生科以下相关申请材料:

    1、《贵州大学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16年9月21日在“贵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系统”中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

    (三)学院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六、招收推免生的程序

    (一)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于2016年9月28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申请。

    (二)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学生于9月29日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并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院在9月30日前完成复试,在“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复试成绩,并对符合接收条件学生发放预录取通知。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未缴费、复试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二)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三)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四)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对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以外的外国语成绩申请遴选的学生,外国语水平经学院提出认定意见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六)学院要切实发挥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凡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8365-365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