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16】3号的时间要求,请各位同学于2016年3月31日前提交论文初稿给指导教师审阅(如不能按时提交初稿,后果自负),请各位指导教师及时对论文初稿进行审阅, 并于4月5日前将审阅意见反馈给学生,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审阅意见修改,修改的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于4月8日前上传论文至系统gsgl.gzu.edu.cn。
农学院研究生科
2016.3.28.